数列极限

数列极限定义

设一个数列{an},存在一个常数a,使得任意一个正数ε(不管他有多小),总存在一个N,当n>N时

|an-a|<ε 恒成立,则称数a是数列 {an} 的极限,或称数列 {an} 收敛于 ε

若不存在这样的数a,则称数列 {an} 是发散的

ε-N语言

  • Arbitrary(任意的)上下倒写,Exist(存在)左右倒写

数列收敛与子数列收敛的关系

子列

从数列{an}中按规则选取n项,按原先数列的顺序组成的新数列,称新数列为原数列的子列,记为

例如nk(k=1,2⋯)取{an}对应2k的子列

定理

若是数列{an}收敛,则其子列必然收敛

推论

如果原数列收敛于a,则它的子列也是收敛于a

判断数列发散:

  • 原数列的子列是发散的,则原数列必然发散
  • 原数列的两个子数列收敛于不同的极限,则原数列必然发散

收敛数列的性质

定理1唯一性

若数列存在极限a,则a唯一

定理2有界性

若数列极限存在,则数列有界

若数列{Xn}满足:对一切n 有Xn≤M 其中M是与n无关的常数 称数列{Xn}上有界(有上界)并称M是他的一个上界
对一切n 有Xn≥m 其中m是与n无关的常数 称数列{Xn}下有界(有下界)并称m是他的一个下界
一个数列{Xn},若既有上界又有下界,则称之为有界数列。显然数列{Xn}有界的一个等价定义是:存在正实数X,使得数列的所有项都满足|Xn|≤X(n=1,2,3,……)

定理3保号性:在局部范围内保持恒正或恒负的性质

若数列存在极限a,且a>0(或a<0),则存在正整数N,当n>N时,an>0(或an<0)

推论

如果数列从某项起an≥0,且数列存在极限a,则a≥0

极限运算规则

运算规则可以推广至有限个数列

夹逼准则

如果数列{xn}{yn}{zn}满足下列条件

则数列{xn}存在极限,且极限为a

单调有界准则

单调有界数列必有极限,即若数列{xn}单调增加(减少)且有上界(下界),则极限存在